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
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8月20日上午,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领导小组组长陈社教,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政协副主席、监察局副局长刘挺 、区政府办主任刘冠群、区纪委副书记沈鸣出席会议,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汪宏军主持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及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汇报了今年以来各自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情况。今年以来,领导组成员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动员宣传、开展清理,共清理制度114项,其中拟坚持64项、拟完善39项、拟废止11项、拟创新7项,目前拟完善和创新的制度已组织专门人员正在加紧修订、起草。
陈社教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陈社教指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是区委区政府2008年的重点工作,要一手抓好经济工作,一手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有原因有条件的,经济的发展、法治的推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反腐败形势的变化,大量腐败案例所暴露出制度的缺位和软弱,无不说明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人管钱管权管事管物管地等方面的漏洞,增强制度的刚性,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在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抓好机关内部管理是最基本要求,还必须要从全局全区的高度,认真动脑筋,深入想办法,对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用制度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陈社教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关键是立,要围绕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等方面具有审批权、处罚权和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等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建立从开始到结束全过程的制度约束机制,使管人、管权、管钱、管物、管事、管地等所有人员都必须循规蹈矩,真正建立不能腐败机制。
陈社教强调,制度的落实、执行是建立制度的落脚点和目标,要把不执行制度的责任追究贯穿于制度建设的始终,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发挥制度的应有效用,真正建立不敢腐败的有效机制。
陈社教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督查,各成员单位既是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者、执行者,同时也是督查者,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各部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督查,各部门要对自身负责反腐倡廉制度修订完善、创新、执行的责任机构、人员及所联系的单位的督查,确保反腐倡廉推进年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陈社教最后强调,各单位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必须要有所作为,绝不能停留在清理文件上,要找准问题,狠抓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区卫生局等正在制定的关于建设工程批后管理、项目管理和新农合资金管理等制度创新是很好的示范,其他单位也必须找准重点,深入推进。
汪宏军就后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顺利完成全区各项工作任务的需要,是抓好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是爱护、保护干部的需要,只有搞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才能有效推动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二是突出重点,紧贴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要在抓好自身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结合业务工作,重点做好全区性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准备修订创立的,要抓紧进入程序,正在修订创立的,要进一步加快进度,涉及多部门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保证按照方案的规定在9月底之前圆满完成推进年活动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任务。三是要坚持立、行并重。在抓好制度修订完善、创新的同时,要把制度的执行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把强化制度的刚性和执行力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解决好的根本课题。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信息沟通。成员单位加强对联系乡镇的指导,积极上报信息;“推进办”要加强与全各单位的联系,加强信息采编、发布,促进信息沟通、经验交流,推进工作开展。(区纪委宣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