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服务经济社会相结合,在推动科学发展上争先。该局不断完善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和举措,认真制定民政“十二五”规划,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展视野,围绕全区中心安排民政业务,认真组织实施全区民政各项工作,最大限度的发挥民政部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二是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在为民服务上争先。认真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有效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干部职工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了“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工作考勤制度”、“上下班签到制度”、 “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态势。
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在提升社会形象上争先。从实际出发,按程序、按规定操作实施各项救助保障资金,按照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违规违纪必须追究的原则,努力打造“阳光民政”。以方便、快捷、准确的工作效率赢得群众的满意,认真扎实的做好每一个细节工作,切实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良好效果。
四是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在提高能力素质上争先。牢牢把握提高干部素质这一关键所在,贯穿到创先争优活动及日常工作之中,制定了严格的学习计划,坚持持之以恒、全面系统。学习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形成了讲学习的自觉意识、讲大局的责任意识和讲务实的亲民意识,提高了广大民政干部立足基层、着眼长远和开拓创新意识。
五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创造一流业绩上争先。坚持统筹兼顾,抓好活动与推进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刘仁友)